对于追回遗失物善意取得是否可行
【对于追回遗失物善意取得是否可行】追回遗失物善意取得是可行的 。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
推荐阅读
- 鱼类有哪些
- 苹果肌面膜要注意什么?
- 四种适宜坐班族的营养美食!
- 三款营养食疗方 轻松祛除黑眼圈!
- 斋月是几月
- 白领午餐别头疼 六大食物最营养!
- 老人睡眠养生应该注意的十点
- 左边肋骨突出吃什么好
- 四离日搬家好不好 四月里搬家好不好
- 海参的功效和作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