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中学生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 ,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教育法中学生的基本权利有哪些】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 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 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 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推荐阅读
- 适合女生的昵称大全 适合女生的昵称有哪些
- 唯美好听的女生微信昵称 唯美好听的女生的昵称精选
- 中学生励志格言 中学生励志格言精选
- 美女网名 适合女生的网名
- 高中生优美励志句子摘录 对于高中生的优美励志的句子励志语录摘抄
- 高考送考说说,送高考生的祝福说说
- 夏季宝宝养生的4个坏习惯
- 补肾六大黑色食物
- 江都中学搬迁后原址做什么 江都中学是什么
- 教师如何培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