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更改名字的15项条件 更改姓名的15条理由是什么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决定、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 。姓名是一个人的身份标志,如果对自己名字不满意的,可以申请改名 。那么,公民变更姓名的条件是什么?
公民变更姓名的条件是什么?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公民更改名字的15项条件 更改姓名的15条理由是什么】⑨其他特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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