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是怎么处罚的

【坐牢是怎么处罚的】
服刑通俗说法就是社会上所说的“坐牢” 。
对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 , 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 , 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 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 即有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 , 没有拘役所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执行 , 远离监狱的 , 可放在看守所内执行 。因此收押机关主要有监狱、拘役所和看守所三种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 ,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 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 由公安机关执行 。
根据《监狱法》第2条的规定 , 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 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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