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怎样的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怎样的】在民事诉讼管辖权中约定管辖是有效的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第5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第6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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