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是什么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 , 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 ,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是什么】(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 , 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 , 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 , 试用、见习期间 ,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 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 , 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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