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该条例第25条规定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 , 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 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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