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年时效如何理解

【行政诉讼二年时效如何理解】
一般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 20年是最长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
诉讼时效六个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 , 那就是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
如果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 , 诉讼时效可以延长 , 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 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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