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情形有什么
【商品房退房情形有什么】商品房退房的情形如下:1、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2、房屋质量不合格;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等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推荐阅读
- 何种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 农民失地补偿发放条件
- 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 什么情形下夫妻离婚协议无效
- 面签后能退房吗
- 商品房建筑的施工步骤是什么
- 公积金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
- 商品房买卖要交多少税
- 深圳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深圳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什么
- 房屋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