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审判人员 , 检察人员 , 侦查人员 , 书记员 , 翻译人 , 鉴定人等 。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自行回避 , 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 , 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三款规定 , 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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