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是什么


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 。
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 可由其父母或与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或成年子女代为提出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提起损害赔偿的主体是什么】(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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