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的教唆未遂如何处理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 , 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 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 对于教唆犯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理论上的教唆未遂如何处理】教唆未遂的情形:
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 。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甲罪的教唆 , 但实际上他实施的行为是乙罪 , 且甲罪与乙罪之间不存在重合关系 。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 , 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 , 即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犯教唆引起的 。
推荐阅读
- 一天24小时不停吹空调的危害
- 龙宫果的功效和作用 吃龙宫果的禁忌
- 理念用什么词语来修饰
-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的后果
- 酥炸豆腐卷怎么做 酥炸豆腐卷的做法
- 工业酒精是用什么原料生产的
- 法院的结案证明有哪些
- 红姑娘的功效与作用 红姑娘的药用偏方
- 奥迪Q5雨刮器的水箱在哪里
- 严重烧糊的锅该怎么立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