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局长死刑

药监局局长被执行死刑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在现在的腐败官员和不法商人中,类似“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绝对不是个别现象;除了郑筱萸,还有许多“王筱萸”、“李筱萸”、“张筱萸”……这些靠攫取人民财富谋取特殊利益的不法官商的存在,不仅是“民怨沸腾”的最大制造者和“鼹鼠群” 。

因为他的罪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又没有什么轻判的理由,既然判了死刑,当然也就被执行死刑了,毕竟医药审批工作本来就是事关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 。
2007年7月10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
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64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郑筱萸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

犯了严重的罪行,被判处死刑了 。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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