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药改革

乡镇一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这次机构改革新设立的最基层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在我们这边,这机构属于县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机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的派出机构,与大队同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虑到执法形式以及实际性质,申报并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如招考,应当是按照公务员招考 。

县(区)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工 资、办公经费等经济来源,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
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其派出机构(所、队)有的是行政编制(含参公),有的是事业编制,因此其工作人员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编制人员,也是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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