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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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 , 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 ,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 , 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五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 , 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 , 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 , 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 , 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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