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罪检察院怎么处理


不认罪检察院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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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检察院怎么处理】需要有足够的证据 , 是否构成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说了算的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有证据 , 经调查研究 , 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 , 没有其他证据的 ,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 , 证据充分确实的 , 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 , 决定不起诉的 ,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 被害人如果不服 ,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 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 , 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 ,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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