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 省级每人次300元 , 市县级每人次200元;
2、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 省级每人次400元 , 市县级每人次300元;
3、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 省级每人次500元 , 市级每人次400元;
4、需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的 , 省级每人次400元 , 市级每人次300元 。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省物价、财政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由用人单位承担;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委托鉴定单位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由委托单位承担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 ,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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