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稽查大队纪律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主要职责:
1. 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
2. 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受理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3. 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稽查执法、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应急处理、产品召回等工作 。
4. 拟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受理食品生产、流通及药品售卖买环节 。
5. 违法违规案件举报,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直管单位监督管理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
6. 县(区)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工 资、办公经费等经济来源,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
7. 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其派出机构(所)和直属机构(队)有的是行政编制(含参公),有的是事业编制,因此其工作人员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单位人员,也是全额纳入国家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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