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谁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有两种: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 。
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在判决生效后 , 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 , 在主刑执行期间 , 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 , 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
2、由公安机关执行 。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 , 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 , 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谁】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 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 , 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
推荐阅读
- 豆瓣绿的扦插方法 豆瓣绿的扦插方法步骤
- 品牌网络推广方案策略 推广营销战略的方法策划书
- 油炸食品的危害有哪些?预防癌症的食物有哪些
- 证券投资是什么
- 中国古墓最多的地方是哪里 中国古墓最多的地方是哪里图片
- 长条围巾的简单系法
- 盘点不适合食用蜂蜜的四类人群
- 羊绒和羊毛的区别
- 研究:发现干细胞中的"年轻因子
- 皮肤薄是因为脾虚吗? 脾虚的五大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