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令可以拘留多久,公安局拘捕令什么流程


没有批捕 , 县公安局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一是派出所没有拘捕令 , 在执行时使用的是拘留证;二是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关 , 拘留证须县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并出据 。

《公安部第125号令》第四十四条 情况紧急 ,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 , 并补办批准手续 。 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 , 并补办批准手续 。 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 应当立即解除 。

《公安部第127号令》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 , 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 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
需要拘传的 , 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 , 并附有关材料 , 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第一百二十一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 , 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制作拘留证 。 执行拘留时 , 必须出示拘留证 , 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 , 拒绝签名、捺指印的 , 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
紧急情况下 , 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 , 办理法律手续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 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 , 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在特殊情况下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公安局最多可以发几张逮捕令 , 拘留人多久?分情况考虑:一般情况3天内、特殊情况7天内、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30天内公安机关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 检察院自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七日以内 , 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因此 , 一般情况10天内、特殊情况14天内、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37天内批准逮捕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 认为需要逮捕的 , 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在特殊情况下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 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 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 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 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取保候审 ,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 在我国 ,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 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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