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桓纪文之事原文注释( 二 )


??曰:“否 , 吾不为是也 。 ”
??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 , 朝秦楚 , 莅中国而抚四夷也 。 以若所为 , 若所欲 , 犹缘木而鱼也 。 ”
??王曰:“若是其甚与”
??曰:“殆有甚焉 。 缘木鱼 , 虽不得鱼 , 无后灾;以若所为 , 若所欲 , 尽心力而为之 , 后必有灾 。 ”
??曰:“可得闻与”
??曰:“邹人与楚人战 , 则王以为孰胜”
??曰:“楚人胜 。 ”
??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 , 寡固不可以敌众 , 弱固不可以敌强 。 海内之地 , 方千里者九 , 齐集有其一 。 以一服八 , 何以异于邹敌楚哉盍亦反其本矣今王发政施仁 , 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 , 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 , 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 , 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 , 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 。 其若是 , 孰能御之”
??王曰:“吾惛 , 不能进于是矣 。 愿夫子辅吾志 , 明以教我 。 我虽不敏 , 请尝试之 。 ”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 , 惟士为能 。 若民 , 则无恒产 , 因无恒心 。 苟无恒心 , 放辟邪侈 , 无不为已 。 及陷于罪 , 然后从而刑之 , 是罔民也 。 焉有仁人在位 , 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 , 必使仰足以事父母 , 俯足以畜妻子 , 乐岁终身饱 , 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 , 故民之从之也轻 。 今也制民之产 , 仰不足以事父母 , 俯不足以畜妻子 , 乐岁终身苦 , 凶年不免于死亡 。 此惟救死而恐不赡 , 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 , 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 , 树之以桑 , 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 , 无失其时 , 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 , 勿夺其时 , 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 , 申之以孝悌之义 , 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 老者衣帛食肉 , 黎民不饥不寒 , 然而不王者 , 未之有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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