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多久,产假到底是6个月还是三个月


女职工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按目前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都享受产假待遇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个婴儿, 增加产假15天 。
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 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
扩展资料: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 。
参考资料来源:
【产假多久,产假到底是6个月还是三个月】


法定产假是多久?国家规定的产假, 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个婴儿, 增加产假15天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42天产假 。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 。
国家规定的女性产假是多少天产假:根据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 。 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按出勤对待 。
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 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夜班劳动 。 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汽车、天车及各种客货运输车辆的女司机、女售票员、纺织挡车女工, 应当暂时调离原岗位, 安排其他不影响孕妇健康的劳动 。
第六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 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 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15天 。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 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妊娠不满4个月的, 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 产假为42天 。
产假期间, 工资照发 。 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15天是包括双休日, 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 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 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 应视为正常出勤,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 不影响晋级、调工资, 并计算其工龄, 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 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 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的, 在产假期间你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这时候不再支付工资, 有些地方政策规定, 生育津贴和个人工资按就高不就低发放其中一项 。 具体的规定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生育保险章节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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