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二 )


(三)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 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
【合肥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 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 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领取迁移证件, 注销户口 。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 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学校的录取证明, 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 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 在入伍前, 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注销户口, 不发迁移证件 。
参考资料: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什么证件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 携带这些资料去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就可以了 。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 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 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 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 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 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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