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放人要哪些手续( 三 )


4、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 , 案件尚未办结 , 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扩展资料:

看守所放人的两种方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 。 也就是说 , 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 , 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 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 。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 , 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 , 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 , 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 。 如果违反有关规定 , 保证金就会被没收 , 并区别情形 ,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 , 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看守所放人要哪些手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 , 取保候审结束时 , 应当退还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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