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企业有哪些,免税机构有哪些( 二 )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 , 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 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 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 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 , 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一个纳税年度内 ,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 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五)其他所得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三、降低税率
(一)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 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 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 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 , 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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