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义务有哪些,法定义务可分为什么( 二 )


法定义务有哪些? 路上遇见陌生人落水 , 目睹恋人自杀 , 同饮人喝醉意识不清等 , 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见的状况 , 那么 , 自愿履行的道德义务暂且不论 , 在哪些情况下 , 我们有法定义务救助他人 。 一般分为法定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 法定义务指消防员救火 , 警察维护治安等因法定职务、业务而具有的义务以及法定身份带来的如夫妻之间、父子之间的救助义务 , 另一类是先行行为引起的 , 比如成年人带着邻居家的小孩去游泳 , 成年人没有照看好 , 小孩溺水死亡 , 该成年人就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 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 。

法律救助义务的范围

首先 , 我们要明确法律救助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 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可以看成两类 , 一类是法定职责如警察的救助义务、医生救助病人 , 另一类是法定身份带来的救助义务 , 夫妻关系和父子关系等 。 法定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救助义务 。 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 , 是诸如恋爱关系、同伴关系等虽没有法定义务 , 但基于双方意思表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或处于某种环境而具有的救助义务 , 如目睹女友自杀、落水 , 有可以预见其死亡的结果 , 有救助的义务 。

此外 , 见义勇为不属于法律救助义务 , 见义勇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 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 将见义勇为的行为定性为无因管理—见义勇为者在救助他人过程中 , 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 为减少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挺身而出 , 进行施救 。 若见义勇为者因此而遭受损害 , 其就有权要求受益人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未履行救助义务的法律后果

夫妻关系、父子关系、恋爱关系、同伴关系、同饮关系等都是有紧密联系的关系 , 当存在这种亲密关系时意味着也存在基于此产生的救助义务 , 若不及时积极作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首先 , 如果救助义务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民法调整的客体或其承担的义务不足以承担全部的责任则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如醉酒人员当时的神志状态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 , 护送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 因为护送者无法定义务 , 但因同饮这个先行行为有保障安全的义务 , 若未积极承担救助义务 , 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此外 , 如果被救助者生命受到威胁 , 而救助者有能力救助而未救助导致被救助者死亡的承担刑事责任 , 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而被救助者只有生命威胁还未造成实际后果则救助人只承担民事责任 。

因此 , 积极救助他人已经不只是道德上的要求 , 当发生一定亲密关系或出现法律规定的关系 , 或存在法定或业务职责时 , 就应承担救助他人的义务 , 否则救助义务人不知会受到舆论的谴责 , 赔偿责任 , 更有甚者要接受刑罚惩罚 。
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 。 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 违反此种义务 , 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民间组织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 这是其承担的总的法律义务 。 具体地说 , 一、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 , 自觉维护稳定的大局;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四、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 自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这是公民须遵守的基本法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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