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机制如何设定,合作退出机制条款( 三 )


有些老板可能会想 , 若几个激励对象同时要求回购 , 会对自己产生较大资金压力 。 笔者建议 , 若激励对象行权时为分期出资 , 故大股东回购也可以分期回购 , 通常会约定大股东可选择一次性回购或分几年回购 , 给予大股东充分选择权 。
国企如何建立员工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如何设定,合作退出机制条款】内容来自用户:刘宇航
公司如何设计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 , 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 其中 , 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
既有创业能力 , 又有创业心态 , 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 , 是公司的合伙人 。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 , 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 , 在从公司退出后 , 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
▌二、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 , 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 , 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 , 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 , 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 , 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 , 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 , 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 , 谈利益合作 , 而不是股权绑定 。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 , 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 任何边干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 , 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
如何设定公平的进入条件 , 合理的考核目标 , 完善的退出机制 期权激励(Stock Option
Incentive)

期权激励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 , 指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酬偏低、激励不足的现象 , 在公司中进行的有关股票期权计划的尝试 , 以期能够更好地激励经营者、降低代理成本、改善治理结构 。

期权激励的授予对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这些员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 , 他们掌握着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经营 , 因此是激励的重点;另外 , 技术骨干也是激励的主要对象 。

比如 , 授予高管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 , 高管可以在某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 显然 , 当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授予期权所指定的价格时 , 高管行使期权购买股票 , 可以通过在指定价格购买 , 市场价格卖出 , 从而获利 。 由此 , 高管都会有动力提高公司内在价值 , 从而提高公司股价 , 并可以从中获得收益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wner , ESO) , 即企业在与经理人签订合同时 , 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 , 经理人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 , 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 , 但在合同期内 , 期权不可转让 , 也不能得到股息 。 在这种情况下 , 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同公司股价表现紧密地联系起来 。 股票期权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 。

所谓股票期权计划 , 就是公司给予其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的价格购买一定公司股票的权利 。 公司给予其经营者的既不是现金报酬 , 也不是股票本身 , 而是一种权利 , 经营者可以以某种优惠条件购买公司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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