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许可证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 四 )


《食品安全许可证》基本定义:
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由国家主管食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工商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流通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 。
该制度规定:从事食品流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 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方可从事食品流通 。 没有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流通食品,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
【申请条件】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1], 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办食品安全许可证, 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事项目 :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到乡镇食药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 可免交) 。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 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 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 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 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 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 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 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 要明确参照物 。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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