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商业机密如何追责,盗取商业机密怎样定罪


侵犯商业机密罪如何判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 , 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 , 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

泄露商业秘密该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  泄露商业秘密应该承担的责任: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 ,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 , 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
【盗取商业机密如何追责,盗取商业机密怎样定罪】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 , 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 , 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

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会怎么判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 , 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 ,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 , 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 既包括自然人 , 也包括单位 。 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 ,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1、首先 , 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 , 经营信息 。 据此 , 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 , 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 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 , 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 , 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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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 , 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
第三 , 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 权利人 , 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经济利益 , 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 , 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第四 , 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 , 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 , 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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