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如何认定,非法用工与雇佣关系经典案例( 二 )


第九条规定“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 , 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 ,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 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金 , 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 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 , 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上述规定 , 扩大了企业范围 , 包括非法用工单位 , 明确了非法用工单位因工伤事故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 因此 , 非法用工单位可以成为工伤事故赔偿主体 。
PS:因非法用工致伤 , 劳动者应当视同工伤 , 享受工伤待遇 。 对非法用工引发的损害赔偿 , 如果适用一般的雇佣合同关系去处理 , 虽然从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 但反映出国家对非法用工单位的默视和放任 , 从长远看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有序的发展 , 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 不利于从根本上保护对受害者的长远保护 , 因此 , 非法用工致伤 , 劳动者应当视同工伤 , 这与上述《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
实践中 , 要是用人单位本身不具有用工资格 , 但又存在用工事实 , 且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 那么就能认定该单位存在非法用工的情况 。 此时 , 单位仍需要对务工者负责任 , 即在务工者因工伤亡的时候 , 需要对务工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 。
什么是非法用工 , 非法用工员工被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 1. 收集负责人信息 , 用工关系证据;
2. 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监察 , 顺带收集证据;
3. 咨询当地法院 , 如必须先经劳动仲裁程序的 ,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如非必经程序 , 直接起诉 。
4. 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非法用工主体由于违反工商登记的规定 , 理应受到行政处罚 , 但行政违法行为不应影响到其民事行为的效力 。 只要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不是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劳动合同 , 即便存在非法用工 , 也应当承认其法律关系 。 当纠纷发生时 , 由用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
非法用工单位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非法用工如何认定,非法用工与雇佣关系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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