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税收中性,为什么增值税具有税收中性( 三 )


二、税收中性是针对税收的超额负担提出的一个概念 , 一般包含两种含义:
【如何理解税收中性,为什么增值税具有税收中性】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 , 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
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 , 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 。
三、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销项-进项 , 非增殖部分被减掉了 , 所以说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 。 非增值因素就是和产品的价值增加没有关系的成本、费用 。 这显示出营业税比增值税更合理 , 因为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既包括成本又包括利润 。
扩展资料: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 , 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 , 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 ,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 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
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 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 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 ,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
参考资料来源:

如何理解税收的中性与校正性?现实经济中如何贯彻 税收中性原则的基本涵义是:国家征税时 , 除了使人民因纳税而负担以外 , 最好不要使人民承受其他额外的经济负担和损失 。 据此原则 , 一个好的税收制度 , 对人民的生产和消费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 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至70年代初 , 西方国家的税收政策受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的左右 , 主张应用税收政策来纠正市场的缺陷 , 调节经济的运行 。 这时的税收中性原则被说成是 , 税收应对经济的不良影响降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 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 , 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解决不了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 , 宏观经济理论失灵 , 凯恩斯理论受到货币主义、供给学派、新自由主义学派的冲击和挑战 。 这些学派主张减少国家干预 , 让市场通过自身调节来解决问题 , 这时税收中性思想又有所归复和再发展 。
适用范围
有人倡导在我国实行税收中性 , 这是不符合我国的市场状况的 。 税收中性原则只有在市场经济很发达的地方才可能发挥出他的作用 , 市场机制完善的国家 , 不是主要通过税收来调节经济的运行 , 国家进行资源配置也不是主要通过税收 , 这样降低税收对市场的影响会促进市场的发展 。 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时间短 , 市场不健全 , 需要国家适度的干预来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 , 调节经济的运行 , 实行税收中性并无益处 。
什么是税收中性 税收中性是针对税收的超额负担提出的一个概念,一般包含两种含义:
1、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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