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怎么算,工伤事故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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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1.根据所描述的情形,该误工费应该属于护理费范畴 。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二是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情形 。
2.如果是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
3.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
4.如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用人单位不再承担 。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怎么算 没有营养费 。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扩展资料: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参考资料来源:

工伤误工费如何赔偿 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3、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
4、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
5、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
6、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 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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