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怎么算,财务报表中怎么算增加值( 四 )


计算方法如下:
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 。 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 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
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 。
1、生产法
生产法是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 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 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 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 属于增加值范畴, 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 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 应将本期应交增值税计入工业增加值中 。 由此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公式应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

2、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扩展资料:
工业总产值的构成
1、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 并在报告期内不需再进行加工, 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的价值总和 。 本期生产成品价值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 。
2、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的加工费收入, 和对外承接的工业性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 。 计入工业总产值的对外加工费收人应不含销项税, 可根据"产品销售牧人"科目的相关资料取得 。
3、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 。 该指标核算与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一致, 未设半成品科目的企业可不计这部分价值, 产品产量统计和中间投入的计算也应与之保持同口径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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