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的意义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都有所说明,详细资料可以自己去查找,这里只说一个大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
如果商业银行擅自开展未经申请的业务,则会受到银行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的意义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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