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您的“五防”防住了吗?

     近日 , 在落实涉网安全的大检查中 , 发现某开关柜“五防”系统存在如此隐患:接地刀闸和接地开关未能实现有效的机械闭锁 , 如下图:【电工,您的“五防”防住了吗?】

电工,您的“五防”防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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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照电气反事故规程和上级单位要求 , 发现如此隐患将被定性为“反事故措施要求不落实 , ‘五防’管理流于形式” , 这样的罪名我们承受得起吗?
     不禁想到今年发生在电力系统中的几起典型“五防”问题:
     先是查阅到某35kV变电站预试定检作业人员违规解锁、(运行、维护)职责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 让人警醒;
     接着 , 又见某变电站检修人员在隔离开关现场机构箱处短接闭锁接点 , 使用就地操作的方式将隔离开关合于带电运行的母线(恶性误操作事故) , 令人心惊;
     再次 , 某电厂运行人员采用检修班组保存的解锁钥匙冒险打开了柜门 , 在未经验电 , 即开始挂设接地线 , 造成人员触电、烧伤的事故见诸报端   ;
     最后某变电站运维人员走错间隔、擅自解锁、带电合 500千伏#1 母线接地开关 , 造成“带电合接地开关恶性误操作”事故 , 更让人觉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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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真实的事件 , 最终都被认定为“五防”装置解锁和操作行为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 相关的责任人员也受到了惩处 , 不得不引以为戒 。
     作为安全管理人员 , 我常常想 , “凡事须有据可依” , 那么上级单位天天“强调”的“反事故措施”到底指什么规程?规程中所说的具体条款又是怎么说的呢?
     查阅了一些资料 , 发现(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号)中关于“五防”管理有比较明确的条款 , 在这里和大家分享如下:
     “2.2 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 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 , 当操作发生疑问时 , 应立即停止操作 , 并报告调度部门 , 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 , 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 。
     2.3 应结合实际制定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 , 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 , 尤其应加强6(10)kV开关柜的电气、机械闭锁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 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
     16.6.3 结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 应加强对隔离开关转动部件、接触部件、操作机构、机械及电气闭锁装置的检查和润滑 , 并进行操作试验 , 防止机械卡涩、触头过热、绝缘子断裂等事故的发生 , 确保隔离开关操作与运行的可靠性 。
     20.2.5 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 , 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微机五防闭锁装置中电脑钥匙的管理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
     ……
     那么 , 这么多“五防”相关的安全、技术管理“硬指标” , 我们都熟悉了吗?
     那么 , 对照排查和检查 , 我们的“五防”管理又如何呢?
     我们又该如何做 , 才能将“五防”管理落到实处呢?
     期待各位电工的留言和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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