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纠纷故意撞车!具体情况怎么样?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针对网传视频“朝阳某小区一男子因车位纠纷故意撞车”的情况,经朝阳警方调查,商某衡(男,41岁)认为其车位被占用,沟通挪车未果后,开车故意多次撞击对方停放车辆,造成两车及旁边停放的另一车受损 。经调查走访、视频取证、车损鉴定等工作,目前,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商某衡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
朝阳警方刚刚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传视频“朝阳某小区一男子因车位纠纷故意撞车”的情况,经朝阳警方调查,商某衡(男,41岁)认为其车位被占用,沟通挪车未果后,开车故意多次撞击对方停放车辆,造成两车及旁边停放的另一车受损 。经调查走访、视频取证、车损鉴定等工作,目前,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商某衡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
6月2日凌晨,北京朝阳某小区,一红车车主因车位被占,打电话喊人挪车对方又态度恶劣,一气之下直接开车连怼对方车辆 。
据红车车主称,他开车回家发现固定车位被一辆白色机动车占据后,他给对方车主打电话,但对方在电话里迷迷糊糊地让他“怼”开,这让他非常生气 。他又跑到物业用座机给对方打电话,但对方就是不接,“我就走过去开车把它给顶了 。”
红车车主认为,对方态度非常恶劣,“哪怕他说哥们我喝多了,我今儿停一天,我都不说什么 。他说怼开呗,然后就给挂了 。”
事发监控显示,红色轿车从远处猛然加速撞上停在车位上的白色轿车,而后倒回再次撞了上去,这样反复撞了四次 。据被撞的白车司机称,撞击还波及到了旁边一辆轿车 。经过撞击,白车车门变形严重,车门边卷起来了 。
对此,白车车主称,自己接到电话时已经晚上12点多了,他正在睡觉,迷迷糊糊地没说两句就把电话挂了 。
【男子因纠纷故意撞车!具体情况怎么样?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对于该视频,有网友认为白车车主确实可恨,也有网友认为红车车主维权处置失当 。
该男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
据报道,商某衡(男,41岁)他开车回家发现固定车位被一辆白车占据后,给对方车主打电话,但对方在电话里迷迷糊糊地让他“怼”开,这让他非常生气 。随后又用物业电话给对方打电话,对方不接,其就走过去开车把它给顶了 。经调查走访、视频取证、车损鉴定等工作,发现该男子开车从远处猛然加速撞上停在车位上的白色轿车,后倒回再次撞了上去,反复撞了四次,经撞击,白车车门变形严重,车门边卷起来了,撞击还波及到了旁边一辆轿车,目前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对商某衡予以刑事拘留 。
南京一男子因感情纠纷,撞倒前妻后加速碾压 。逃离现场时发生车祸,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又持刀劫车 。逃跑途中刺伤多名堵截他的热心市民 。
昨天我也看到了现场视频 。女子被撞倒后,凶手是先倒车,然后加速冲向倒地的女子,碾压之后逃离的 。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动作可能致人死亡 。所以这个动作应该算是杀人未遂 。
持刀抢劫车辆 。这个罪名肯定是抢劫 。
刺伤多名堵截的热心市民,他自己带的刀,主动拿在手里刺向他人 。这铁定是故意伤害 。
几条罪名合在一起,我觉得死有余辜 。等着看什么人为他喊冤,看法律能不能给他个利索 。
不管怎么说,根据朝阳分局公布的信息来看,已经经过了车损鉴定,目前尚不知道车辆的车损鉴定多少,但是该男子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认定这种任意损毁财物的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掌握的数额为二千元以上 。也就是说,只要商某衡造成的车辆损失达到2000元以上,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了 。但同时寻衅滋事罪要求的行为人应当是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如果不符合以上行为特征的话,即便毁损的财物超过2000元,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
那么,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是不是就不处罚了呢?这时候需要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照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故意毁坏财物5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毁坏财物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所以说,商某衡撞车造成的损失超过5000元,商某衡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朝阳分局公布的信息中称已经经过了车损鉴定,并对商某衡进行了刑事拘留 。商某衡肯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
作为开车一族,停车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更何况是北京这样的城市 。关于撞车一事,有人认为占车位的行为的确可恶,有人认为商某衡心情能够理解,但是维权方式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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