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这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 , 激发市场活力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 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并调整了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日前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转发《通知》 , 要求各地遵照严格执行 。

7月起这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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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决定 , 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包括: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 , 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同时 , 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 , 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 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 , 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
《通知》还调整了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 , 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 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 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
【7月起这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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