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共同债务 , 应当在离婚后共同偿还 。 夫妻共同的财产不能够偿还清的 , 或把财产各自所有 , 通过两个人协商商议清偿事宜 。 协商不行的 , 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有债务的离婚应该怎么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之后夫妻之间债务的分配原则
1、 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在夫妻关系之间所发生的债务;
2、 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债权的 , 应当按照夫妻共同的债务进行处理 。 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
3、 夫妻之前关于财产方面没有婚前协议的;
4、 债务分配应当由夫妻内部决定 , 出借人没有和借款人达成任何协议 , 所以对于夫妻双方决定的债务分配一无所知 , 在分配协议里双方不能对抗出借人;
5、 对于夫妻之前的共同债务 , 双方都不能躲避债务 , 要保证出借人的利益;
6、 根据民法规定 , 夫妻关系之前的财产为共有财产 , 只能由双方之间协定 , 并且只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 夫妻共同的债务也是这个道理;
7、 第三方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 , 夫妻二人都将列为被告 。
夫妻离婚后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如何承担? 一、婚内债务离婚了要怎么分配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 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 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 。 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 , 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 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 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
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 , 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 但是 , 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 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 也就是说 , 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 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 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 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 。 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 。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 , 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 。 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 这种连带清偿责任 , 不经债权人同意 , 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 , 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因此 , 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 , 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 , 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 所以 , 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 当然 , 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 , 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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