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知识|伤残鉴定怎么做,伤残鉴定做的早后悔了


伤残鉴定怎么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及流程 一、伤残鉴定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 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 , 交纳200元鉴定费 。 如材料不全 , 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 , 再来鉴定 。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 , 做出等级或结论 , 并予以公布 。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 , 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二、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 , 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 , 在治疗终结后 , 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

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 , 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

3、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 , 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 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 , 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4、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 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 , 应当出具书面结论 , 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 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

申请 。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 , 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

6、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 , 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 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

7、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
自己做伤残鉴定怎么做 广东胡律师: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由企业向劳动局提出申请 , 只有企业不提劳动者才去 , 伤残鉴定等级一般是等你伤势稳定后 , 带上以下:

1.个人书面申请 。 2.单位向劳动能力坚定委员会报正式报告 。 3.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 4.填写《因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近期照片) 。 5.历次既往病历资料(含门诊病历 , 首次全套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等)

办理所需材料:
1、要求因病或因工丧失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的书面报告(精神病者需监护人签字);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一寸照片两张;
3、病历(包括出院小结) , 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原件;
4、根据不同疾病 , 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 如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医教科公章:
①癌症患者:病理切片报告、放疗化疗病历;
②心脏病患者:近期动态心电图、心脏超声(包括心功能测定)报告单;
③肝脏病患者:近期肝功能及B超报告单;
④肾脏病患者:远、近期小便、肾功能化验单;
⑤血液病患者:远、近期血液、骨髓化验单;
⑥肺部疾病者:胸片及报告单、肺功能测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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