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离婚有共同抚养权怎么判定( 二 )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 , 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 ,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 , 可予准许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固定收入的 ,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 比例可适当提高 , 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 , 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有特殊情况的 ,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 , 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 ,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 但经查实 , 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 , 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 , 不予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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