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知识|沙县是哪个省的,福建沙县属于哪个是哪个区


沙县属于哪省?沙县小吃源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
沙县在那个省沙县 , 古名沙阳 , 简称虬 。 隶属福建省三明市 , 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 , 闽江支流沙溪下游 , 位于南平和三明市之间 , 介于北纬26°06′-26°41′ , 东经117°32′-118°06′之间 , 东出南平至福州 , 西过三明至厦门 , 北上浙赣至中原华北 , 自古即为闽西北重要商品集散地 。 历史上中原南迁移民的著名客家历史文化之乡 。 自西晋始 , 五胡乱华 , 永嘉之难 , 中原黄河流域河洛地区华夏汉民族不断南迁 , 多次大规模南下入闽 。 东晋(379)延平县南乡沙源地(即今沙县城东古县村)始设沙戍 , 东晋义熙年间(405)沙戍升格为沙村县 , 隋(581-618)改沙村县为沙县 , 不久废置 , 唐武德四年(621)改名沙县 , 永徽六年(655)之前时设时废 。 历属建州、剑州、南剑州、南剑路、延平路、延平府、建安道 。 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 , 素有“金沙县”之称 。
沙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国家南方重点林区县、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 。 萝卜岩楠木种源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以楠木为对象的保护区 。 沙县小吃名闻遐迩 。 名胜古迹有开县始祖灵卫侯祠堂、唐代兴国寺、宋代理学家罗从彦祠堂、明起义首领邓茂七山寨、清代城隍庙和中国最大的依山凿刻石卧佛定光佛 。
中国沙县是那个省份沙县隶属福建省三明市 , 古名沙阳 , 简称虬 。
附:沙县县名是因县治所在地南端有沙源地而得名 , 别称沙阳 。 884年 , 沙县治所由沙源地迁往沙溪水北凤林岗(现沙县人民政府驻地凤岗街道)之后 , 相传沙溪流经沙县城关河段(沙县县治在沙溪之北)水中有一条“虬” , 即“无角龙” , 故此河段又称虬江、虬溪 , 沙县又别称虬城 。 沙县夏、商时代属扬州 。 周朝为七闽地 。 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辖地 。 秦属闽中郡 。 汉初为闽越国领地 。 汉昭帝神爵四年(前58年)属会稽郡冶县 , 汉建安初(196年)属南平县 。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为吴国建安郡南平县境地 。 东晋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县为延平县 , 同时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设沙戍 。 东晋义熙中(405~418年)设沙村县 , 属建安郡 。 宋、齐建置、隶属不变 。 隋废 。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 , 改名为沙县 , 隶属建州 。 后并入建安县 。 唐永徽六年(665年)又复置 , 从此县置至今 。 沙县大历十二年(777年)属汀州 。 五代后汉乾佑元年(948年)改属剑州 。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 , 为别于蜀之剑州 , 闽之剑州改称南剑州 , 沙县隶属南剑州 。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大德六年(1302年) , 南剑州分别改为南剑路、延平路;至正末(1360年)陈有定据守延平路 , 沙县为陈有定辖地 。 明洪武元年(1368年) , 明王朝平陈有定 , 改延平路为延平府 。 清袭明制 。 元、明、清三朝 , 沙县隶属不变 。 沙县自晋未建县 , 历经宋(刘宋)、齐、梁、陈、隋、唐 , 皆为蛮荒之地 , 唐永徽六年(655年)之前 , 随设随废 。 直至唐中和四年(884年) , 县事仍由远在汀州(今长汀)的汀州司录兼管 。 民国初废除府、州制 , 民国三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制 , 沙县属建安道;民国十七年废道 , 沙县直属福建省 。 民国二十二年12月14日 , “福建事变”中成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将沙县划归延建省 , 在延建省政府成立之前 , 政务由设在福州的闽海省省府兼理 。 1934年1月 , 中华共和国失败 。 中国工农红军攻克沙县 , 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 , 2月底 , 红军撤离 。 红军撤离之后 , 沙县仍为国民党统治区 。 民国二十三年末 , 福建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 , 沙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全省设7个行政督察区 , 沙县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 1949年6月16日 , 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沙县 , 成立沙县人民民主政府 , 隶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 1950年2月 , 属福建省南平专员公署 。 1970年7月1日改属福建省三明地区行政公署 。 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 , 改设三明市 , 沙县为三明市辖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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