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公积金余额,公积金余额是怎么来的( 四 )


3、建造、翻建住房的 , 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 , 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 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 , 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 , 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 , 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 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 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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