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怎么转移异地,广东社保省内无需转移


社保怎么转移异地 东莞市社保转出办理:
一、申请条件:
1. 参保人因辞工离开本市或调离本市 。
2. 已办理停保手续 。
二、办理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
2. 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 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保险关系科或各镇街分局关系股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      
2.受理 。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 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 。      
3.审查 。 符合条件的, 受理人员录入后, 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 不符合条件的, 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      
4.领取结果 。 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一份 。
四、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

五、办理地点:
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
七、联系电话:
0769—12345 。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摘录: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 制定本规程 。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 。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经办机构是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本规程所称参保(合)凭证是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要求填写和打印的凭证 。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 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 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
参考资料:
【社保怎么转移异地,广东社保省内无需转移】参考资料:

怎么异地转社保? 申请受理审核转出地办理审批结果 。 转出地接到同意接收联系函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时间以转出地实际办理完成的时间为准)将信息表、基金转移到转入地 。 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 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 办事时间不纳入承诺时限 。
社保怎么转到外地? 个人社保全国可以异地互转 。

社保随着工作地点的变动是可以转移, 但并非所有险种都可以一起转 。 目前只能转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 。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 其中跨省转移还可以转移养老账户的统筹金额, 省内就只能转个人部分 。

1、医疗保险, 也有个人账户, 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但目前暂不能转移, 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 。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 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 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 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 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3、住房公积金, 有个人账户, 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 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 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 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 但账户的钱还是个人的, 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 随时可以提取, 以后也可以续交, 是不会作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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