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外地人在南京离职提取公积金( 三 )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难, 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 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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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符合条件才能取 。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 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 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 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 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 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 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 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 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 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 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
4、离退休
离休、退休的职工, 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账户销户处理 。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账户销户处理 。
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账户销户处理 。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 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账户销户处理 。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 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账户销户处理 。
9、家庭生活困难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 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以上4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个人观点, 抽时间直接去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就是了 。 就说你回老家了 。
如何提取南京公积金? 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 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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