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的特点( 三 )


第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容具有人民性 。 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的 。 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抛弃了“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利己主义原则,在根本上使职业利益同整个社会的利益一致起来,各种职业都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 因此,各行各业可以形成共同的道德要求 。 其根本要求就是为人民服务 。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对于从事各种职业的人来说,不论是热爱本职或者是忠于职守,都应该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职业工作的出发点,并以努力满足人民的需要作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目的 。 例如,社会主义商业道德,强调商业工作人员要诚信无欺,对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急顾客之所急等等 。 所有这一切,决不只是为了狭隘的职业利益或个人的荣誉,而是要为人民服务 。 社会主义社会的文艺工作者,对自己的技艺精益求精,既不应该是为了名利,也不应该是为了艺术而艺术,而是要力求满足人民的精神和文化的需要 。 简言之,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把从事各种职业的人的利益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职业道德服从于人民的利益,构成了它区别于以往各种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也使之能够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发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 。
第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灌输性” 。 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是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建立的职业道德 。 因此,它的主体内容不像旧的职业道德那样,可以自发形成,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下,通过社会主义社会中有觉悟的成员的努力建立起来的 。 列宁在谈到培养工人的社会主义意识时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 。 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 。 ”(《列宁选集》第1卷,第267页)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意识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工人要具有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 。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必然也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下,特别是在伦理学的理论教育下成长起来的 。 要使工人和其他社会成员具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意识,也只能是“从外面灌输进去” 。 因此,加强对广大群众的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的教育,使他们认清社会主义职业的性质和特点,了解本职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职责,是十分重要的 。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从事不同的职业,在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方面,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差别,但他们都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 。 从事各种职业的人们,都只有分工的不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 应当使从事各种职业的人都懂得,特别要使那些从事在旧社会被人看不起的职业的人们懂得,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各种职业都是为人民服务,都是光荣的;各行各业都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部分,都是与祖国的前途、人民的利益和现代化建设密切相关的 。 个人只要把自己的理想、志愿和聪明才智,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的职业实践结合起来,就能使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充实和高尚 。
第四,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树立新的劳动态度 。 在社会主义的社会里,劳动是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光荣的职责;决定每个公民在社会上的地位的,不再是私人占据财产的状况、传统门第和民族、出身、性别、职业,而是个人的能力和个人的劳动及其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劳动成了社会生活中重要的道德标准 。 此外,职业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实践形式,职业道德所倡导的“热爱本职工作”和“忠于职守”,其核心恰恰就是劳动态度 。 因此,树立新的劳动态度,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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