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第5.1.1条
基础的埋置深度 , 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1.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 , 基础的形式和构造;
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
5.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第5.1.2条
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 , 基础宜浅埋 , 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 , 宜利用上层土作持力层 。 除岩石地基外 , 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
第5.1.3条
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 在抗震设防区 , 除岩石地基外 , 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1/20 。 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 , 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要求 。
第5.1.4条
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 , 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 , 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 。
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 , 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 。
第5.1.5条
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 , 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筑基础 。 当埋深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 , 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 , 其数值应根据原有建筑荷载大小 , 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 。 当上述要求不能满足时 , 应采取分段施工 , 设临时加固支撑 , 打板桩 , 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 , 或加固原有建筑物地基 。
第5.1.6条
确定基础埋深应考虑地基的冻胀性 。 地基的冻胀性类别应根据冻土层的平均冻胀率η的大小 , 按本规范附录g.0.1查取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文章插图
1、年龄要求不同
建筑设计乙级资质: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四年以上 ,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个二级及以上工程等级工程项目的设计并已竣工 , 无设计质量事故 。
建筑设计甲级资质: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 , 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一级或特级工程设计 , 完成设计质量无事故 。
2、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建筑设计乙级资质:单位具有社会声誉和相应的经济实力 , 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
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经济实力 , 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
3、不同的人员要求
建筑设计乙级资质:本单位建筑、结构等专业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6人、8人、8人; 其中 ,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
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8人、10人或10人的建筑、结构等专业人才; 其中 ,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 。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7.0.3条规定:对安全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分别为100年及以上、50、5年时 , 重要性系数分别不应小于1.1、1.0、0.9 。 大部分结构规范遵循这个原则;从这个规定理解 , 结构构件的材料特性随着时间推移会发生变化 , 作相应设计时可以参考 , 如旧建筑物改造;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3.0.5-5规定:结构重要系数不应小于1.0;
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规定:一级边坡取1.1 , 二、三级边坡取1.0;
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规定: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取为二级 , 其它特殊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对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的结构构件 , γ0不应小于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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