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要具备什么条件

【立案是要具备什么条件】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 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 有犯罪事实 , 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
1.要立案追究的 , 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 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 。 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 , 就不能立案 。 没有犯罪事实 , 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 , 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 ,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 , 危害不大 , 不认为是犯罪的 , 就不应立案 。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 , 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 , 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 。 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 , 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 。 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 。 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 当有犯罪事实发生 , 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 , 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 , 虽有犯罪事实发生 , 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

立案是要具备什么条件

文章插图

扩展资料: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追究刑事责任 , 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 , 应当撤销案件 , 或者不起诉 , 或者宣告无罪 。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 不认为是犯罪的 。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 ,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相关信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