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是什么 具体有哪些重要规定( 二 )


在教师管理方面 , 学校应当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相关行为 , 如向学生推销或者要求、指定学生购买特定辅导书、练习册等教辅材料或者其他商品、服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由其组织、参与或者有利益关联的校内外有偿补课 , 或者与校外机构、个人合作向学生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等 。
在责任与处理方面 , 学校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职责 , 违反本规定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 , 主管教育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 并视情节和后果 , 依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分别对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或者责令学校给予处分;同时 , 可以给予学校1至3年不得参与相应的评奖评优 , 不得获评各类示范、标兵单位等荣誉的处理 。
此外 , 学校未履行对教职工的管理、监督责任 , 致使发生教职工严重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 或者有包庇、隐瞒不报 , 威胁、阻拦报案 , 妨碍调查、对学生打击报复等行为的 , 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者责令学校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 , 应当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 构成违法犯罪的 , 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而承担领导责任的校长 , 5年内不得再担任校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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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是什么 具体有哪些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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