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豪 2021年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二 )


罪犯李旗峰于2020年9月29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中国的毒品主要来自国外。云南是“金三角”毒品的主要渗透和中转中心,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犯罪多发,是遏制境外毒品向内地扩散的前沿阵地。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境外购毒、走私、境内贩卖案件。被告人李旗峰在境外购买毒品,教唆、配合他人藏匿毒品,安排他人将毒品走私入境,并雇佣司机将毒品运往内地。毒品的数量非常大。关押期间,他组织在押人员暴力越狱,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刑。他在缓刑期间也犯了罪。他的主观恶性极深,个人危险极大,无法改造。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旗峰死刑,体现了从源头上严惩毒品犯罪的立场。
案例二:唐志东制毒案
-聚集多人大量制造毒品,犯罪极其严重,是惯犯
基本事实
被告人唐志东,男,汉族,1973年11月24日出生,农民。2012年6月26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因病暂予监外执行,刑期于2013年11月29日结束。
2016年5月4日,被告人唐志东在四川成都与郭、蔡讨论毒品生产问题。唐志东安排郭协助他制造冰毒,蔡提供他在四川资中县一个村子里的房子作为制毒窝点,请人把制毒原料和工具送到那里。后来蔡和郭召集黄和郭盛参加。同月八日,蔡、黄、郭成将唐志东送来的制毒原料和工具开到了制毒窝点。次日,唐志东提供制毒核心技术,负责制毒原料准备,安排郭、蔡、黄、郭成制造冰毒。同月10日,唐志东安排郭、蔡负责结晶后、冷却等制毒工序,然后带着黄、郭盛离开制毒窝点。同月13日,公安人员在制毒窝点抓获郭、蔡,当场查获冰毒8114克、含冰毒的固液混合物16970克及大量制毒辅料和工具。唐志东当晚在成都被捕。
判断结果
本案由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志东非法制造冰毒,构成制造毒品罪。唐志东伙同他人非法制造毒品,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和严重的犯罪。此外,唐志东因抢劫罪被判刑,并在刑罚执行后五年内犯下此罪。他是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严惩。唐志东为毒品生产提供原料、辅料、工具和技术,负责毒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安排他人具体操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地位和作用最突出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据此,判处被告人唐志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唐志东于2021年5月24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近年来,我国制造甲基苯丙胺等合成毒品犯罪问题突出。甲基苯丙胺已成为我国滥用人数最多的毒品,防控形势严峻。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甲基苯丙胺大规模生产案件。被告人唐志东聚众制造冰毒,既是制毒原料、工具和核心技术的提供者,又是制毒关键环节的经营者,对毒品顺利制造起了决定性作用。该案共查获冰毒产品8000多克,缴获毒品半成品近17公斤,对社会危害极大。唐志东是一个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累犯。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唐志东死刑,体现了对制造毒品罪的严惩。
案例三:张跃东等贩毒案
-诊所医务人员向吸毒者出售精神药物
基本事实
被告人张跃东,男,汉族,1969年11月13日出生,农村诊所经营者、医生。
被告人郭、林金泉、、蒋耀勤、赖、、蔡永辉、叶小美、蔡建军、、林倩茹均为诊所经营者和医务人员;被告人周振春、陈志伟均为农民。
2016年至2017年9月,被告人张跃东在福建省平和县文峰镇梅文村梅文诊所向被告人周振春、、、林、等吸毒人员销售奥廷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375次,共计收受110,957.8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