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鸭 被吃掉的宠物鸭 伤害如何衡量( 三 )


比如你无故侮辱我,或者侵犯我的私人领地,你做我的歌谣,我只要你道歉,然后象征性地赔偿我一块钱。多少不重要,我们只是想分清是非。
第二类:惩罚性的赔偿
比如有一个案例,麦当劳的咖啡太热,一个老太太被烫伤了。因为这类事件具有普遍性,而且麦当劳故意隐藏数据,对公共安全造成了隐患等。,已经处理了一笔过高的赔偿。
这个赔偿的核心目的,除了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也是为了制止预防这些事情在未来再发生。
第三类:补偿性赔偿
除了这两种,一个极少一个极多的赔偿,大部分情况下的赔偿是补偿性的赔偿。衡量因为过错方的侵权行为所受到的伤害,然后用金钱的形式加以补偿。
此时,我们衡量遭受的具体伤害或损失。在英语中,这种赔偿的目的是让原告重新完整。
把他“放回”到侵权事件发生之前的地方,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这样就算叫做补偿了。就像挖了一个坑,现在把这个坑填平,让一切回到最初的样子。
问题是很难回到原来的状态。第一,很多东西没有办法用钱来补偿。
比如开头提到的偷“吉吉”事件,侵害的是他人的财物。但鸭子不仅被偷了,而且还被吃了,是把这个财物给毁坏了。
比如某电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引发了火灾,烧毁了整个房子。最后,计算一下烧房子应该付多少钱。有些东西可能很值钱,我的笔记本电脑值多少钱,电视和冰箱等等。
第二,有一些东西可能是无价的。比如前任留下的十封情书,对我特别重要、永远也无法挽回了,但是那几张纸可能是没有价值的。

海边的曼彻斯特
我记得刚去法学院读书的时候。有第一节课老师做一个测试,测试有没有做律师的天赋:你现在代理一户人家去向保险公司索赔,他们整个房子都被烧了,你现在应该强调什么?
一般大家都强调最值钱的家具和物品。我的一个同学很有才华。他站起来说:“应该强调的不是房子,而是他们的家。”。这是在向那些可以决定赔偿金额的陪审团强调,有些事情是不能用金钱赔偿的,只能尽可能的赔偿。
4.
单边承诺需要兑现吗?
回到开头,这件事情能够引发这么大的关注,是因为王珞丹作为公众人物的影响力,发出了这则微博。
假设这个悲剧没有发生,鸭子没有被吃掉,被及时发现,有人真的把鸭子送回来了。王有没有法律义务,像她在微博悬赏中所说的“谁送鸭子回来,就提供十只北京烤鸭”,真的送这十只北京烤鸭?
从道德上,大家应该都会同意说,“这是一个人的诚实信用,特别是作为公众人物,没有任何理由不去兑现这样的承诺,她会兑现的”。
但是王有没有法律义务这么做呢?
如果这个鸭子是一只走失的鸭子,然后被人捡到,按照这个悬赏的规定送了回来。那么她不仅有道德、信用上的义务去兑现这个承诺,也有法律上的义务去兑现这个承诺,这是《民法典》317条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还有一个概念叫做“善意受让人”。假设有人偷了鸭子,或者找到了,但是这个人意识到鸭子很值钱。他没有选择吃,而是卖给了别人。
另一个人真的出了很多钱,比如花了1万块钱把这只鸭子给买了。这个“善意受让人”并没有偷、没有抢,他是花钱买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原主人得付出合理的费用,才能把这个鸭子给领回来。但当他付了这笔钱之后,可以向这个把鸭子卖掉的人追偿这笔钱。
假设一个好心人发现了这只鸭子,但是这个人没有刷微博。他没有看到这个奖励通知,但出于好心,他找到了主人并归还了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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